发表于 :2007-09-18 15:09
没有实行市场经济之前,谁也没有想到,房子除了住的功能之外,还有投资功能,于是,炒房团出现了,买不起房的没地方住,买了房的不一定自己住。更让人诧异的是,给活人住的房地产业的火爆也激活了阴宅地产。
从前,人们提到墓地、坟地是很忌讳的,不知道从何时起,为死人提供安身之地的阴宅成了产业,并形成了从批地、开发到营销的完整产业链,更有墓地的一级、二级、三级市场。阴宅产品也由简单的墓葬发展到壁葬、塔葬,甚至根据要求度身定做的“豪墓”,阴宅销售部也跟阳宅售楼部一样堂而皇之地开到了闹市区。阳宅的市场病传染给了阴宅,阴宅的投资、投机属性又放大了对阴宅的需求,尽管阴宅没有像阳宅房产证那样的法律保障,倒墓者还是比自用的要多得多,使得原本紧张的墓地资源更加奇货可居。倒墓者、墓地开发商暗自窃喜,真正死了人的却因囊中羞涩而无处安息。
2007年5月14日,国务院法制办将《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授权新华社全文公布,该条例规定“不得出让转租墓地”,“公墓经营单位应当凭用户出具死亡证明提供墓葬用地或者骨灰存放格位”,一句话,活人是不能买墓地的,也不能卖墓地,这就彻底切断了墓地流通的源头,为实行社会主义的“一人一墓”制,达到共产主义的“人人有墓”奠定了基础。
从现在起,不能提前买墓,更不能图财倒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