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志
发表于 :2007-11-26 11:22

关心我们律师团的朋友:

    出现中天置业事件后,多谢对我们律师团关心的朋友们,现在中天置业事件已基本告一段落,现就我们几位律师,在这次事件中所做的事情向朋友们告之,也请以后朋友们多多支持。

1113,我们接到受骗者的投诉,得知中天置业老板潜逃,我们为其提供法律咨询。

1114,报纸上出现该事件的相关报道,向公众公开信息。

1115,张茂荣、刘子孺、马成三位律师组成“中天置业事件”受骗客户法律援助顾问团,为所有的受骗者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及法律意见,并在网络上发出相关公告。

接下来几天,我们陆续接到受骗者的资料,我们三位律师一起对资料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向他们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意见,并指导他们收集相关的有利证据。

1116晚九点,深圳热线论坛对“中天置业事件”进行了一个在线访谈,邀请了我们顾问团的律师进行点评。

1117,《南方都市报》对我们这个顾问团进行了报道。

1117晚,《南方周末》记者与我们进行了联系。

1118,我们组织了十几个受骗者与《南方周末》的记者见面,并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告知其在本次事件中银行存在重大过失,应当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121,搜狐焦点地产网“中天置业事件”进行了一个在线直播,邀请了我们顾问团的两位律师进行点评。

1122,《南方周末》报道出版,明确指明了银行的责任。

1123,兴业银行已对受骗者进行了承诺,即对他们受到的损失,银行方面从担保公司保证金中偿还70,同时别的30%将在后续的冻结的担保公司,以及蒋飞等的财产人支出。而不需要受骗者来承担!

 

在本次事件中,本律师团三名成员均免费为顾客提供法律援助,同时到自费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相关的工商登记档案,提供给《南方周末》记者。《南方周末》的这篇报道70%以上内容的素材源自我们的提供。《南方周末》的报道才促成了后续很多事情的解决。

 

                                        张茂荣律师

                                        刘子孺律师

                                          成律师

                                       2007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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