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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楼市的沉静,很多在2007年6-7月入市的业主,其购房已经成为负资产,就本人所接触到的朋友来说,我某一朋友宝安金地梅龙镇购与两T物业,交首期款60万,贷款150万,然后等到如今,该两T物业出售,尚不能还清贷款,成为典型的负资产。有一部份客户开始和我们律师联系,问我们是否可以因为楼价降得过高,要求开发商进行补偿?有的看是否可以要求退房?更有甚者,认为在当初的按揭贷款合同上,有开发商要求承担担保责任,于是想通过停止月供,而使得开发商来承担责任。
我们认为,要求差价补偿是肯定没有道理的,因为市场经济那么理应承担这种贸易风险。要求退房?这一点不是不现实,但肯定要通过相关的合同寻找到当初的漏洞,所以必需得看所签订的合同。但是断供,我们认为是最不理智的行为,为什么?做以下分析。
1、根据所签订的按揭合同的约定,正常的是六个月断供,那么银行将行使抵押权,也就是将涉案房产进行拍卖,很多人很期望,认为现在这个楼市没有人接手,能拍卖也不失为一件坏事,那样就可以脱手,那是因为业主不经常接触法院的拍卖,而我们经常接触拍卖,正常的拍卖估计后,第一次起价只有拍卖价的80%,在现有的行情下,第一次一般都很难卖出去,而第二次起就只按评估价的70%,如果第二次仍然没有拍卖出去,那就第三次调价,那就可能只有评估价的50%,并且加上拍卖费用,税费,法院的执行费全部结算完,150万的房子,贷款100万,最后能实际还贷80万就很不错了,除首期款不见外,还有20万,贷款没有还上,是的,那就由开发商来承担担保责任。
2、是的开发商承担完担保责任完了后,一部业主以为会没有事,其实不然,根据担保法的以及相关解释来说,开发商承担完担保责任后,可以就其承担了担保责任的部份进行追偿。又是一轮诉讼下来,包括执行费,20万最后可能要到23-25万左右了。那这下来,对于业主来说是很不利的。
这样我们算下,本来房价下降在最开始第一轮就缩水30-40%,然后一轮拍卖下来,又至少缩水20%,再加上其他的费用,所以肯定如果恶意断供是不合算的,那样只会使得自己的资金在一次一次的诉讼中缩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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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签:刘子孺律师 断供 贷款 开发商 业主 拍卖. |
“中天老总携款潜逃了。”这一醒目的标题出现在网上时,无异为原本就动荡的深圳楼市,又投下一颗原子弹。
其直接影响的就是原来在中天进行物业交易的业主和买方,其监管的首期款,定金或者是银行放下的赎楼资金都受到影响。据传,中天老总卷走的款项高达二亿,具体数额没有确实。如果按照传闻来算的话,如果每一个物业,在中天涉及的资金为五十万的话,那么二亿,就至少有高达四百起物业交易出现问题,那么买方卖方算起来,就有差不多近千人卷进这起携款事件。原本应当由业主收取却在中介公司托管的定金,业主现在问谁收取或买方向谁要求退回?买家原本在中介方进行监管的首期款,现在问谁返还?银行放下来的赎楼款,又由谁去偿还银行的这笔贷款?这一切的一切都是问题。并且这些问题一但集中暴发,怎么应对?又怎么解决?政府的问题。
中天肯定是面临的就是破产,那么现有的中天的数百人以上的员工怎么处理?不是一个简单的遣散问题,也不是一个简单的劳动合同解除的问题。怎么安置这批人员,一但这群人开始走上街头,应当如何是好?
间接影响到的就是其他的中介公司,中天其实力在深圳市应当也算是中等的中介机构,在《第一现场》采访中天的副总裁时,其提到应该是资金链出现问题。按理来说,中介公司的资金压力应当是很小的,因为监管的首期款是别人实际支付的,定金是别人实际签收托管的,赎楼款是银行实际发放的,这些资金都是买家,卖家,银行实际发生了,并打到中介公司账上的,只是借用中介公司账号进行保管,中介公司不支付利息不说,怎么会出现资金链的问题呢?只有一种情况,那就是原本进行监管,托管,和银行发放的赎楼款项等资金,被大规模的挪用,导致现金无法回笼,而却面临需要实际支出,出现现金漏洞,无法弥补,唯有一走了之。在中天是这样,那么在创辉呢?中原呢?长河呢?中联呢?世华联呢?等等,没有人知道。深圳的中介到底私下挪用了多少资金,天知道。中天被曝出,那么到底还有多少人会信任中介?哪个中介又站出来保证自己的资金一分钱都没有被挪用?一但现在所有的卖家买家,不再信任中介,集体要求抽回定金或首期款,问题只会更加复杂。也许更多的置业人士或卖家慢慢觉得律师越来越可爱。
当然这种资金链出现问题的话,给出的另一个信息就是,挪用资金的不仅是老总,更多的可能是下面的业务员。为什么?很简单,因为一但只是老总个人挪用资金,只要不是用于赌博等输掉了,那么总会置有物业或有别的形式存在,那么现金只是单一环节出现问题,凭中天这块牌子,在深圳如果出现500-2000万左右的资金漏洞,应当还是有办法进行弥补,但是如果下面众多的业务员挪用了现金,现金分散在多人手中,购有多处物业的情况下,漏洞可能高达几十上百处,资金链不再是单一环节出现问题,无法控制,老总无力承担,只能是人间蒸发。当然这样的话,会给公安机关以及审计机关增加难度,案情也肯定更加复杂,怎样认定是老总携走的款,是问题。同时我对于传闻老总单一卷走二个亿心存怀疑,按照现在中国的提现制度,二个亿的现金如何提走,转账出去,这是一个高智商的行为。可能中是说中天出现了高达二个亿的资金漏洞是真的,但不应当是老总个人卷走的。
更多的影响可能是政府政策方面的,紧缩银行贷款这一剂猛药,治疗只是感冒咳嗽的深圳楼市,太火了,怎么在后续的政策方面做一点微调,是政府部门更应当考虑的问题,如果再不作一个调整,可能一剂猛药会把尚不健康且多并发症的深圳楼市给药死,一但药死楼市那么股市等一系统的经济现象可能会导致更加严重的后果,这是谁也不愿意看到的。如果能真正的对深圳楼市的健康发展起到作用,在某种程度上来讲,中天老总的牺牲有其意义的所在。
在《第一现场》采访中天的副总时,副总说了一句话,说老总应当是面对了很大的压力才做出这种行为的,在某种程度上,我理解为这个副总是同情老总所做的选择,至少是理解老总的选择。我当时就想问,有压力就应该做点惊天动地的行为?生活在深圳的,又有谁是没有压力的呢?至少我有,难道,我就能去打打银行的主意?再不济也可以想想当事人口袋里的钱?有趣,也挺好笑。
最后,挪用资金人员所涉嫌的刑事罪名,我个人理解,到时可能会有麻烦,挪用资金罪?挪用的对象是本单位资金,虽然刑法修正案一里的第七条对于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可以按照挪用资金罪进行认定,但是很明显中介公司不属于上述中的任何一种,中介公司也不属于金融机构。到时潜逃人员归案后,如何对其进行处罚?还是一个问题。
中天问题的出现,原本就处在狂风巨浪中的深圳楼市这条小船,面临再次掀起的巨涛,何去何从,没有知道,但这一巨涛起后,希望不要再有别巨浪起,本来就脆弱的深圳楼市已经经不起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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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签:刘子孺律师 .中天置业 携款潜逃 挪用资金 贷款 定金 赎楼 托管 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