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志
发表于 :2007-11-08 09:11

                                        地产中介自暴黑幕的联想


 

 

近日网上一个原来在深圳某地产中介的人士离职后揭露中介行业的种种欺诈和弊端的文章引来业界和市场上的一片关注,声讨者有之,喊冤者有之,理性分析者也有之。这种行内人士自暴黑幕的事情,并不是头一遭,前两年深圳旅游业也有离开行业的原导游揭露行内弊端的事情。无论怎样,这总是一件好事,在这个房地产行业相对萧条的时刻,大家静下心来反思一下,总归是有利于未来行业良性发展的。我看了这个消息,产生了一些联想,不妨与大家讨论讨论。

第一,关于市场的联想:房地产行业不要中介行吗?

看了揭黑幕的文章,可能大家本能的想法就是,以后买卖房子,干脆不要找中介,不就省下被他们坑蒙拐骗了?这个想法很无奈,也很理想化。想想看,当一个市民想要买卖一套房子的时候,他要独立完成所有的交易环节的程序,那将是多么繁杂的、难以想象的一件重任!把这些琐碎的杂事交给专业机构做,这恐怕是绝大多数市民自然的选择。事实上,当房地产市场发展到如此规模的时候,全世界都离不开中介的力量,我们怎么能“独善其身” 呢?地产中介有没有黑幕?当然有,这几乎是“秃子头上的跳蚤——明摆着的事”,不过,我还是想先为中介讲几句公道的话,这个行业是市场的产物,这些年来,为市民的房产交易做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应该理性地把行业正常的市场行为与行业欺诈行为区别开来。不应该倒洗澡水时,把盆子里的孩子也倒出去。

第二,关于诚信的联想:经营就一定要黑幕操作吗?

我在想,假如房地产行业还是前几个月那种火爆场景,这位揭黑幕的人士会离开充满暴利诱惑的房地产中介行业,来干揭黑幕这种得罪业内同行的事情吗?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人们的良心往往显得有点苍白。说实话,在现在的市场条件下,买卖房子这件事,到底什么价格才是合理的,并没有一个权威可以定论,连政府也不能决定具体的房价。说到底,还是市场说了算。什么是市场?买卖双方共同构成市场,卖方报出价,由买卖双方协商,成了就交易,不成就拉倒,正所谓“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问题在于,现实的房产买卖大多数并不是由买卖双方直接交易的,而是在中介协助下完成的。而信息不对称理论告诉我们,掌握更多房地产内部信息的恰恰是中介,而不是买卖双方。于是,一个市场经济条件下最基本的问题就产生了:到底是诚信经营,合法赚钱,还是欺诈运作,牟取暴利?这是一个涉及到职业道德的事,涉及到人品的事,涉及到人类良心的事,可以肯定,目前全世界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这件事,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正在迅速发育过程中的中国。这就给本来应该公平操作的中介留出了太多的作弊的机会。可以说,中国到了今天,诚信已经成为影响国格国威的大事,尤其是类似房地产中介这样的最容易发生失信问题的机构,更是如此。揭一揭黑幕并不难,难的是全行业能不能真正深刻反省,以诚信为本,唤回社会的信任。

第三,关于法制的联想:行业黑幕真的就管不住吗?

    坦率地说,让在巨大利益诱惑下的任何一个行业和个人都能完全靠内心的诚信和道德约束住可能发生的欺诈等违法行为,显然是不现实的。这种情况下,道德以外的硬约束是非常必要的。遗憾的是,在市场经济迅速发展中,我们的制度、法规建设往往显得滞后,甚至严重滞后。比如,在对房地产中介的监督管理方面,除了一些粗线条的法规条例外,我们并没有看到更多的实际能够形成约束的法律法规或管理条例,在不断涌现的威胁市场秩序、破坏市场法则的中介不良操作面前,我们的法制力量显得那样的软弱。经历了深圳今年上半年那种房地产中介也参与助推的房价狂涨格局,我们真的希望不仅是房地产中介机构能积极反省自身的诚信问题,而且立法机构和政府也真正能够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程序和相关行政监管措施的制定和落实程序,因为,可以肯定,行业黑幕下的不轨行为是能够管住的,长期放任不管,这不仅是立法和行政的失职,也是对房地产中介行业不良行为的纵容,更是对全社会的不负责任。

songding┆ 阅读(25315) ┆ 评论 (1302)